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委,各三级医院:
为提高我市医疗机构急诊科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推动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平稳有序开展,我委决定在全市设有急诊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展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工作。现将《北京市加强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22日
(联系人:王同国;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北京市加强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工作方案
急诊预检分诊是急诊就诊的首要环节,也是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确保急危重症患者能够得到更加快速救治的重要支撑。原国家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原国家卫生计生委《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国卫办医发〔2013〕32号)、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急诊科规范化流程》(WS/T390—2012),均强调急诊预检分诊的重要性,并出台了相关的指导性文件,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医疗机构急诊科在分诊分级就诊方面还存在标准不一、执行力度不同等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设有急诊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综合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
二、工作原则
坚持急危重症优先就诊原则。按照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遵循从重到轻、从病情迅速变化到相对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患者就诊顺序。
坚持准确快速分级分区原则。安排经验丰富的分诊人员,借助信息化的分诊工具,依据科学的标准对患者病情进行快速、准确分级,安排合理的急诊区域分级进行救治。
坚持动态评估及时预警原则。对候诊区域定期巡视,对候诊患者的病情及潜在的危险予以动态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护理措施。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四级预检分诊分级标准。各有关医院要结合学科及患者发病特点北京三甲医院大全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协调制度,按照“三区四级”的原则,参照《北京市医院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试行)》(见附件1),制定本单位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细则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工作方案》的通知,遵照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区分“濒危、危重、急症、非急症”1-4级分级管理,挽救急危重症患者生命。其中专科医院或特色专科急诊,如产科、眼科、口腔科、精神科等,可参照《北京市医院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试行)》并结合临床实际制定和使用本专科急诊预检分级标准细则。
(二)制定急诊预检分诊流程。各医院应本着患者就诊的安全、有序及人性化原则,根据患者分级进行接诊管理,科学合理设计工作流程。在急诊科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急诊预检分诊区域,建立和使用急诊预检分诊信息系统,对患者病情进行充分评估,按照“急重优先”原则准确定级,1级患者即刻抢救,2级患者10分钟内进行救治,3级患者先于4级非急症患者优先诊治,4级患者顺序就诊。
(三)建立急诊预检分诊系统。急诊预检分诊信息系统的建立和使用是规范高效开展预检分诊工作的关键。各医院的急诊预检分诊系统应与本院的急诊挂号系统、排队候诊叫号系统、医生工作站联通联动,并参照《北京市急诊预检分诊分级信息系统建设软硬件要求》(见附件2)配置。
(四)合理划分分级就诊区域。各医院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诊疗区域,将患者分配到最适合其诊疗的区域。1级患者进入复苏室或抢救室进行即刻抢救,2级患者进入抢救室进行支持和救治或在10分钟内安排患者在独立区域接受诊治北京三甲医院大全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协调制度,3级、4级患者在普通诊疗区进行诊治。有条件的医院应尽量安排各级别患者的就诊通道和救治区域互不干扰、分区管理。
(五)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各医院应组织急诊相关的医务人员进行全员专项培训北京三甲医院大全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协调制度,通过适当的方式加强考核,确保分诊人员掌握急诊预检分级标准、预检分诊流程、就诊区域划分、信息化预检分诊系统使用等,掌握快速准确地对急诊就诊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分级的方法,提高病情分级的科学性、合理性。
(六)加强相关信息公示告知。各医院应在急诊挂号、预检分诊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本院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就诊的工作流程、分级标准等信息。加强患者相关信息告知,尤其是对非急症患者,分诊人员应告知患者等待预期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就诊规则,减少和避免医患矛盾发生。
(七)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各医院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急诊绿色通道的相关制度、规定、流程,设置醒目的路标指引和标识,定期开展模拟救治演练,使急危重症患者能够得到及时、优先、有效救治。院前医疗急救医生应按照相关标准对患者进行初步分级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工作方案》的通知,对1、2级患者需及时通知所送医院急诊科做好接诊准备,也可通过车载APP等与医院急诊科信息共享,优先保证符合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要求的急性胸痛、急性脑卒中、重症创伤等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八)加大宣传普及工作力度。各医院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公众号、院内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专家加强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就诊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和认可度,提高医患的相互配合和信任,把有限的急诊医疗资源最大限度地用到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上,进一步提高急诊救治效率,为人民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医院要充分认清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就诊工作对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提高急诊运行效率、保证急救通道畅通、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推进落实,确保2019年10月31日前落实到位。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医疗机构要成立由主管院领导任组长的协调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预检分诊分级标准,完善工作制度流程,调整优化就诊区域,合理配备分诊岗位人员,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与医院的有序、高效衔接,充分发挥医务、门诊、护理、宣传、信息、医患关系、安保及急诊科等相关部门和科室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不断优化改进。各医院要认真梳理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逐项制定防范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应对;要加强急诊患者预检分诊分级就诊的资料管理、数据收集及统计分析,以便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及时改进。
(四)开展督导检查。市区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医院落实本项工作。要注意总结辖区医院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市卫生健康委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抽查。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将本方案转发至辖区二级及以上医院,并做好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方案、急诊预检分级标准细则的汇总上报和督导检查工作。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19年8月29日前将汇总的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工作方案、急诊预检分级标准细则报送至我委指定邮箱。
附件:1.北京市医院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试行)
2.北京市急诊预检分诊分级信息系统建设软硬件要求(试行)